隐私政策
生效日期:2026-07-27
1. 总则
夜猫子(以下称“本公司”)高度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, 并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 本政策说明本公司收集哪些个人信息、用于何种目的,以及如何使用、保管和销毁。
2.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
本公司仅收集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最少信息。
| 类别 | 收集项目 | 必填/选填 |
|---|---|---|
| 邮箱注册 | 邮箱地址、密码(加密存储)、姓名、手机号、出生日期 | 必填 |
| 社交账号注册(Google·Kakao·Naver·LINE) | 服务商账号标识、昵称、头像、邮箱地址(仅限服务商提供时) | 必填 |
| 社交账号注册的补充信息 | 手机号、出生日期(服务商未提供时另需邮箱、姓名) | 必填 |
| 营销 | 是否同意接收广告与优惠信息 | 选填 |
| 预约 | 到店日期时间、人数、预约人姓名与联系方式、备注 | 必填 |
| 评价 | 评分、评价正文、上传的照片与视频 | 选填 |
| 自动收集 | 访问 IP、浏览器与设备信息(User-Agent)、服务使用记录、Cookie | 必填 |
密码仅以不可逆的哈希(argon2id)形式存储,本公司无法获知用户的密码原文。
3. 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目的
- 会员管理 — 身份确认、邮箱归属验证、账号创建与登录、防止不正当使用、限制未满 14 周岁者注册
- 预约居间 — 处理预约的申请、确认与取消,向合作商户传递预约人识别信息,确认到店
- 评价服务 — 确认评价撰写资格、发布与展示评价
- 客户支持 — 咨询回复、纠纷处理、公告传达
- 服务改进 — 使用统计分析、功能改进(以不可识别的形式处理)
- 营销(仅在同意时) — 优惠与活动信息告知
4. 个人信息的保有与使用期限
- 会员的个人信息在注销会员时立即销毁。
- 未完成邮箱验证的注册申请信息,自申请后满 30 分钟即自动销毁。
- 登录会话信息(设备信息、访问 IP、会话令牌的哈希)在会话过期或退出登录时失效, 最长 180 天后销毁。
- 下列信息依相关法律法规在以下期间内保管:
- 合同或撤回要约等相关记录:5 年(电子商务法)
-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相关记录:3 年(电子商务法)
- 标示与广告相关记录:6 个月(电子商务法)
- 访问记录:3 个月(通信秘密保护法)
5.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
本公司原则上不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。但下列情形除外。
| 接收方 | 提供项目 | 目的 | 保有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预约对象合作商户 | 预约人姓名、手机号、到店日期时间、人数、备注 | 受理与确认预约、到店接待 | 达成预约目的后销毁(法定保存期间除外) |
此外,在法律有依据或侦查机关依法定程序提出请求时, 可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提供。
6.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
为运营服务,本公司可将部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给外部机构。 委托时将在本政策中公开受托方与委托业务内容,并通过合同进行管理与监督, 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安全管理。
| 受托方 | 委托业务 |
|---|---|
| 云基础设施服务商 | 服务服务器与数据库运营 |
| 邮件发送服务商 | 验证邮件与通知邮件的发送 |
实际受托方名称将在签订合同时载入本表。
7. 个人信息的跨境转移
本服务主要面向中文用户,服务基础设施位于大韩民国境内。 因此,居住在大韩民国以外的用户,其个人信息将转移至大韩民国境内的服务器进行处理和保管。 转移的项目、目的与保有期限同本政策第 2、3、4 条。 用户可以拒绝跨境转移,但此时服务的使用将受到限制。
8. 信息主体的权利与行使方式
- 用户可随时要求查阅、更正、删除其个人信息,或要求停止处理。
- 查阅与更正可在“我的”页面直接进行; 其他要求可联系下述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行使。
- 本公司将自收到要求之日起 10 日内采取措施并告知结果。
- 依法律法规负有保存义务的信息,可拒绝删除要求,并告知其理由。
- 营销接收同意可随时撤回。
9. 未满 14 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
本公司不接受未满 14 周岁儿童的会员注册。注册时通过出生日期进行确认, 未满 14 周岁的将被阻止注册;事后发现的,将立即删除该账号及个人信息。
10. Cookie 的使用
- 本公司为维持登录状态和记住语言设置而使用 Cookie。
- 认证 Cookie — 维持登录会话。设置为 HttpOnly, 浏览器的 JavaScript 无法读取。退出登录后立即删除。
- 语言设置 Cookie — 记住所选的显示语言
- 本公司不使用以广告为目的的第三方追踪 Cookie。
- 用户可在浏览器设置中拒绝保存 Cookie。 但拒绝认证 Cookie 后将无法维持登录状态。
11. 个人信息的销毁流程与方法
- 保有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达成的个人信息将立即销毁。
- 电子文件以不可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,纸质文件予以粉碎或焚烧。
- 依法律法规须保存的信息,将与其他个人信息分离并单独存储管理。
12.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
- 密码以 argon2id 哈希存储,不保管原文。
- 登录会话令牌不存储原文,仅保管哈希,且每次使用时更换为新令牌。
- 对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权限限制在最小范围。
- 传输链路使用 HTTPS 加密。
13.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咨询、投诉处理与损害救济,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。
| 类别 | 内容 |
|---|---|
|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| (服务上线前填写) |
| 联系方式 | (服务上线前填写) |
有关个人信息侵害的举报与咨询,可联系韩国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(1833-6972)、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(118)、大检察厅网络侦查科(1301)、 警察厅网络侦查局(182)。
14. 政策的变更
变更本政策时,本公司将自施行日前 7 日起在服务页面公示变更内容与施行日期。 对用户不利的变更,自施行日前 30 日起公示并单独通知。